Sunday, November 18, 2007

(转载)廖祖笙:抓光了,杀尽了,便能为所欲为了!

(转自廖祖笙的博客) 

抓光了,杀尽了,便能为所欲为了!

廖祖笙

“和谐盛世”着实令人大开眼界。不断有律师、作家、记者、维权人士、信仰群体、访民等遭受迫害或抓捕的消息传来,令人慨叹不已。多少家庭在人为鼓噪的“和谐”声中,就这样啼天哭地、东零西散、倾家荡产、家破人亡……这等“盛世”奇观,又怎是“和谐”二字所能概括的?

昨日惊悉著名异议人士郭飞雄被重判了5年有期徒刑。今天,又有快讯传来说,正在重庆旅游的唐荆陵律师,于近日晚10点多钟,被突然出现的广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带走,至记者发稿时止,唐荆陵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。而佛山的异议作家、维权人士陈启棠先生(常用笔名天理),则已是身陷囹圄有一段时间了。

我与唐荆陵律师只有过一面之交,他给我的印象是文质彬彬,颇有谦谦君子的风采。读过唐兄的一些文章,之后对他又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。想不到就连这样一个书生气十足的人,“和谐盛世”也还是没能将其放过。他被“带走”了,而且到目前仍没有他的消息!

陈启棠先生的被捕,在他则是有预感的。京城“盛会”召开期间,我和他同样受到了当地官方的严密监控。我们那天在外面一块吃饭,一群监控者就在几步开外盯着。陈兄过去一直以为他们不敢“动”他,此次则情绪略低落地对我夫妇俩说:“他们这次大概是要‘动’我了……”而后没多久,他也就被“带走”了!

在民主自由的国家,高墙、铁窗只为社会渣滓而设;在“和谐盛世”,牢笼同时也为追寻真理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良心人士而设。看着一个个良知未泯之人失去自由,我永远无法把他们和“罪犯”联想在一块,他们不过是为着促进社会进步和公平,做了他们所该做的事而已,何罪之有呢?

从某种意义上说,每一个有志于捍卫社会公平的人士,和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一样,听从的是遏制罪恶、保护良善的心灵召唤。一个真正健康、善治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,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少了这样的社会良心,这就正如不能少了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一样。然而,多少为着真理、正义和社会公平呐喊与奔走的人们,迎来的又是什么呢?一个社会畸形、病态、凶狂至此,最终又将把中国引向何方?

无所谓社会公平,也就无所谓社会稳定!我不明白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,为什么一方面口口声声喊着“稳定压倒一切”,一方面却能如此狠毒地对待那些为着捍卫社会公平,而不计个人得失、默默奉献的良心人士。当人类遭受不公平对待甚至凶狂的压迫时,抵制、反抗乃与生俱来的本能,而自觉替人们去维护社会公平的男女,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着这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绪。争取社会公平的同时,也就是在促进社会和谐!因此,社会管理者真正要做的,应该是去感谢他们,善待他们,而不该是骚扰他们,迫害他们!

为什么有志于捍卫社会公平的男女,近年来总是大祸临头,或遭受无妄之灾?正是因为部分权势集团渐行渐远,已然堕落成了利益集团,从而把某些政府机构化作了个人私器,一旦有捍卫社会公平者触动了其利益,他们便往往恼羞成怒,以至滥用公权,无顾社会舆论的如潮谴责。最可悲的是,在这样一个专制已久的国家里,无所牵制,正不压邪,面对这样的为所欲为,人们往往奈何其不得,只能是徒叹奈何。

抓光了,杀尽了,便能为所欲为了!连年来这片土地上所呈现出的一些乱象,就这样不断演绎着利益集团和既得利益者面目狰狞的凶狂。可叹一片原本大好的江山,就这样只能任由既得利益者无尽变相展开掠夺,无尽欺压在草根阶层的头上,良知未泯者说不得公道话,做不得公道事,否则……

唉,愚顽若我,也算不得“识时务”之人。在这种强势阶层如此抗拒社会公平的年月,竟然不自量力,多年来去念叨什么百姓的看病难、上学难、买房难,结果改变了什么呢?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家庭和人生,一个好端端的孩子,就那样一去不复返了,而且我夫妇俩至今还在遭受着百般的迫害和折磨。还论什么理啊,论理也得看对象,看季节。我们所面对的,是一个能论理的对象和季节吗?

由着那些“人上人”作威作福去吧。抓光了,杀尽了,他们便也能为所欲为了!这是他们的“盛世”,与你我无关,与百姓无关。也别去祈求什么“和谐”了,豺狼和羔羊之间,又何来真正的“和谐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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