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26, 2009

十二月购书单

《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》([美]史蒂夫.奥尔森 著,霍达文 译,三联书店2006年4月。七折)

《徐志摩书信集》(韩石山 编,天津人民2006年6月。六折)

陈寅恪集诗集》(陈美延 编,三联书店2001年5月。七折)

《译余偶拾》(杨宪益 著,山东画报2006年5月)

《庄子补正》(刘文典 著,安徽大学/云南大学1999年4月)

《龚自珍诗词选(插图版)》(孙钦善 选注,中华书局2009年8月)

Tuesday, December 22, 2009

(转)十年砍柴:历代统治者不遗余力打击律师的原因

(转自贺卫方的博唠阁

历代统治者不遗余力打击律师的原因

十年砍柴

《南方都市报》2009.12.20.

中国古代的讼师,从事的职业和现代的律师差不多,都是吃法律饭的。但二者不能等同,至少从社会地位来看,今日律师界虽然有种种问题,但总体说来,律师作为一种职业,凭智力吃饭不但获得社会认可,还被多数人艳羡。——前几年的律考、这些年的司法考试,要通过何其难也。

但讼师不一样,尽管也是靠帮人打官司为生,但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评价中,多是负面的。讼师几乎等于讼棍,被称为“珥笔之民”,被形容为:教唆兴讼、包揽词讼、操弄刀笔、串通衙门、诈骗诈财。

因此,讼师这个职业几乎带有原罪,哪怕某个讼师真的是替弱者伸张正义,也要被官府打压。最有名的一个故事是被编成戏曲广为演唱的《四进士》,戏曲虽是虚构,但其历史背景却很真实:

明朝嘉靖年间,严嵩专权。四位新科进士毛朋、田伦、顾读、刘题(俗称同年)外放为官。四人结拜兄弟,约定赴任后不贪赃枉法。可不久田伦的姐姐在婆家为争产害死小叔,并将弟媳杨素贞赶出家门。杨氏四处上访鸣冤,在一个小树林碰到了化装成算命先生的八府巡按毛朋,毛同情弱女子,给她写了一张状子让她去信阳知州顾读那儿告状。杨氏夜宿某旅店,旅店的老板宋士杰做过刑房书吏,他同样同情杨氏,看过她的状子后,帮她分析案情,出主意。恰巧田伦因为自己姐姐涉案,写了一封信外加300两银子让两个长随去送给审案的顾读,也宿在这个店中——在商业发达的今天,此种巧合概率极低,杨氏只能住便宜的招待所,而政府首长派出的工作人员肯定住星级饭店。宋老板听到两个衙役嘀咕田老爷给年兄顾老爷送礼的事,趁人外出将信拆开,照抄了一份,连银票的号码都记下了。后来官司开庭,顾老爷偏袒田老爷的姐姐,被赶出衙门的杨氏碰到来此地巡查的毛朋,拦驾告状,巡按老爷重审此案,庭上宋士杰作证,青天大老爷毛朋主持公道,杨氏冤案昭雪,顾读、田伦罢官。可毛青天一定要处罚宋士杰,理由是他教唆人打官司。幸亏老讼师宋士杰也不是等闲之辈,他知道杨氏的状子出自微服私访的毛老爷之手,说我不是教唆诉讼的人,那个在小树林给杨氏写状子的算命先生才是唆讼之人。毛老爷一看再审下去就把自己绕进去了,所以赦免了宋士杰。

这个故事中的八府巡按毛朋,尽管最后不得已饶了宋士杰,但我认为按当时他的逻辑,不会认为自己替民女写状纸等同于讼师教人打官司。作为八府巡按,这样做是为民做主,是清官的本分。而草民这样做,就是僭越,是教唆人做不听话的刁民。
  
同样的事情,不同的人来做,其性质迥异。讼师在官府控制之外教唆老百姓争个人的权利,这是历代讼师最大的“罪过”。
  
据说讼师的祖师爷是春秋时代郑国的邓析,此人辩才举国无敌。《吕氏春秋》记载他一个经典故事:一条河涨水淹死人,尸体被人打捞起来,以此要挟死者家属出高价(颇似前不久湖北荆州的大学生救人牺牲一幕)。邓析对前来求教的家属说:一分钱也别多出,捞尸人除了能把尸体卖给你家,别人谁愿意出钱买?等着他着急吧。随后他又对来求教的捞尸者说,打捞费一分也别降价,除了能从你手里之外,家属到别处没法赎回遗体。
  
与邓析同时代的郑国相国子产是个改革家,他铸刑书——即出台成文法,是个创举。当时晋国的叔向写信批评他说。“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。并有争心,以征于书,而侥幸以成之,弗可为矣。”“民知争端矣,将弃礼而征于书,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。”意思是说,现在你向庶民公布了成文法,小老百姓就可以依据法律和当官的争执,再就不忌惮老爷们了。一旦老百姓知道如何去争自己的利益,那么礼法就会被废弃。
  
史载子产最后受不了邓析这样的人拿他出台的法律来对付官府,最后找个理由将邓析杀掉了。——邓析的命运是中国历代讼师的命运缩影,依法治国的子产更近似叶公好龙。
  
叔向所要维护的“礼”,就是等级制,是下属对上司、草民对官府的绝对服从。而一旦有了对任何人都一样的成文法,那么草民和下属就可能依照法律和上司讲道理,这样下去如何管教呀?
  
因此“息讼”一直是中国传统主流道德所主张的,孔子亦是如此。这种“息讼”表面上看来是要维持一种和平稳定的秩序,但实质上就是要打压底层人自我维权的意识,而让底层人盼望圣君清官,相信皇恩普照四海。在家族内部亦是如此,理想状态是将个人权利意识泯灭或是淡化,个人的权利几乎无条件让渡给家长、族长。否则家族内部的小年轻都给长辈讲人权,那还不是反天了?如此,在家国同构的社会里,讼师是一个讨人厌的角色,因为主流话语权操纵在出仕的士大夫手中,而许多草民跟着起哄,谴责讼师的丑恶。
  
历代统治者,不遗余力打击讼师的原因是:统治者不承认权力与权利之间有冲突,权力意识完全取代了权利意识。因此,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矛盾的说理工作不需要专业人士来承担,这样也难以产生为解决种种社会矛盾提供平台的精湛的法律程序。讼师自然就成了“过街老鼠”。似乎只有打击了讼师,没人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,那么鸣冤的人只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官府,不但官府权威得到巩固,而天下也会呈现一派太平景象。
  
但这种打压讼师的后果是灾难性的。首先导致讼师群体的逆淘汰制,官府的打压和社会道德的普遍谴责,一方面使德才兼备的士人不屑于或不敢去当讼师,而当讼师的多是不得已为了糊口的书吏,如此使整个群体职业操守普遍低下,良性的职业共同体伦理难以形成,更增加了老百姓请讼师打官司的成本。而对多数老百姓来说,一旦没有正当的救济渠道,只有忍受,忍受不了便是造反,从顺民变成暴民,天下板荡,血流漂杵。

Monday, December 14, 2009

围剿与反围剿

一句话评论:美中不足是,将广大网民比作中共苏维埃,玷污了网民,将贵党贵政府比作80年前的国民政府,也有点玷污了国民政府。

(图片来自这里

Friday, December 04, 2009

(转)暴徒之死

(转自押沙龙的blog

暴徒之死

作者:押沙龙

大约20来天前,唐福珍女士面对楼下的一大群城管,把汽油浇到自己身上,然后点火自焚。死后,她被成都市政府追认为抗法暴徒。

这个事情当然是个惨烈悲剧——但是也有让人欣慰的闪光点。那就是时代确实进步了。几十年前,中国人对政府不满,想自杀,还得趁夜深人静的时候,偷偷摸摸从楼上跳下来。有的还在兜里还揣个纸条:“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!”。写这个纸条的动机我不是很清楚,可能是想麻痹政府,伪装失足坠楼,而不是心存不满。但是政府从来是英明的,这样的计谋很少能得逞。最后不管有纸条,还是没纸条,都弄个“畏罪自杀”“用死来对抗政府”的罪名。

几十年过去了。时代在进步。现在,唐福珍女士就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,大大方方把自己烧死,也不用揣纸条给胡主席上寿。
  
当然,她终究是个“暴力抗法”的暴徒。暴徒总是疯狂的,总是要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。我们可以拿具体数字看一看他们的疯狂程度。

   抗法暴徒一家VS成都市金牛区政府。
   双方损失如下:
   暴徒方:一人死亡;四人负伤;七人被捕,外加损失房屋一座;
  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:无。
   暴徒完败。
  
看到这个对比,我就想起城管向唐福珍女士喊的一句话:“不要和政府作对!”有网友评论说:这些城管实在太嚣张了。我倒觉得这是金玉良言。在中国,政府——哪怕是最低一层的政府,也有对大家的合法伤害权。不要以为有理就安全了。古代说“官断十条路”,政府想要治你,那是怎么都能治你的。你再拧再倔也没用。人家政府是祖传老中医,专治你这样的牛皮癣。
  
上海有幢楼要被拆。该楼的女主人就是一个牛皮癣。她站在屋顶高喊:“你们是哪个法院的,有没有法院的判决书?如果没有,就是强占我的土地,侵犯我的财产!”老中医没有判决书。老中医有的只有推土机。于是,轰隆隆推过去,女主人一下子变成了无产阶级。
  
当然,他们没有判决书,不是因为他们一定弄不到判决书。只是那太麻烦了。领导的想法多半是这样的:治个牛皮癣,还用上核磁共振了?
  
这次金牛区政府也没有法院判决书。但这同样没有影响它们执法的决心。
  
我国外交部长说了:“中国是最有人权的国家。”我没在外国长期生活过,没有比较,对这话也不好评判。我觉得这也是可能的。在一个人权程度稍差的国家,唐女士就会拨打报警电话,然后派孩子出去看守消息树,自己在家里埋地雷、擦手枪,将进来的人一个个放倒。进来一个杀一个,进来两个杀一双。豺狼来了,迎接它的只有猎枪!但是在有特殊国情的中国,唐女士没有猎枪,只有汽油。她抵抗的方式就是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,然后点火。
  
那她为什么不打报警电话?答案谁都知道:打了也没用。说不定还会给对方提供一支生力军。
  
长沙市营盘东路就出过一起这样的事情。“钉子户”周发葵家来了几个亲戚,突然有警察来查暂住证,他的亲戚没有,于是都被带到了派出所。次日凌晨6点放出来了。他回家一看,原来有房子的地方,现在没有了。好端端的房子蒸发了,老周当然不干。但是谁也不承认。开发商说真稀罕。拆迁办说刚听说。警察说他娘的怪了。这样推测下去,只能是当天晚上在老周家发生了一次方圆100平米、震级8.8级的定点地震,无情地吞噬了老周的房屋资产。
  
为什么唐女士不打报警电话?这个事件就足以回答了。
  
说到唐女士这次拆迁,起因据说是这样的:1996年,唐女士一家和金华村村委会签订了《建房用地合同》,然后花了几百万在上面盖了一个工厂。领导本来很高兴,还夸他们是“勤劳致富带头人”什么的,上了电视。十年过去了,领导忽然发现这是个违章建筑,决定拆除。人家花了那么多钱盖了工厂,又是和村里签过合同的,当然不愿意拆。
  
于是开始讨价还价。开始领导出90万。对方不干。后来提到155万,对方还是不干。领导一使劲,又提到217万。对方还是不干。
  
对方不干的理由很简单。这个房子1600平米,傻子都知道217万是太少太少了。但是领导不是傻子。领导会算帐。他是这么算的:这个房子建于1996年。1996年的时候,连盖房加装修不会超过每平米1000元,胡的房子大概1600平方米,217万已经是很多很多了。
  
这个思路很新颖。但谁都知道帐不该这么算。即便不说溢价,不说别人的营业损失,单就说1996年的1000块,跟2009年的1000块能一样么?这么算,人家怎么能服气?于是领导就怒了。十块钱的东西,我出到一块钱,你不卖;两块,你不卖。我都出到了三块你还不卖,难不成想造反?于是就开始了强拆。
  
  
按理说,唐女士也有个武器,那就是《物权法》。这个东西据说是保护我们的财产的。但是唐女士好像对它缺乏信心。没信心是对的。不久前就有过一个例子。有位女士,面对冲上来拆房子的城管,挥舞手中的《物权法》,想让他们知难而退。结果怎么样?还是一样。“通不通,三分钟;再不通,龙卷风!”三分钟一过,龙卷风一刮,这位女士也成了无产阶级。
  
《物权法》不过是一堆纸,上面印着些字。有人重视,那就是个法。没人重视,那就是堆字。这位女士拿着《物权法》对城管挥舞,跟拿本《文化苦旅》挥舞有什么区别?没有区别嘛。
    
唐女士自焚时,在房顶上插了一面国旗。熊熊火焰裹着焦味,在国旗旁边烧着。有人说,这真是一个讽刺。在我看来,这不是讽刺。这是最般配的图画。这样的国旗,也只配得上这样的场景。
  
有人说:中国要拯救世界。有人说:中国要输出价值观。我不明白,这样的一个国家,要拿什么东西去拯救世界,又拿什么价值观去输出海外?

Thursday, December 03, 2009

(转)遇罗锦焦国标致冯正虎

:其实这两封信不是重点,从一开始冯的行动本身以及全世界的关注才是让人激动/温暖/欣慰...和感兴趣的地方,然而篇幅太长,且字字精彩,引人追读,没法转载,有意者还是看冯的日志,或follow他的twitter账户追踪吧。

(以下转自冯正虎的日志。冯的推特帐号:http://twitter.com/fzhenghu)

遇罗锦的邮件

正虎:

看到你的日记, 我很受教育。起初, 我对你非要回国不可, 甚至不以为然。因为我们很多人在海外是有家不想回, 你是偏要回家。搞不好, 一回国把你关进监狱, 关上几年是什么滋味儿?但是看了你的日记("中国邮政"发来的电子信报道), 我很受教育。因为你在用你的行为向全世界表明:我就是要回家, 我是人, 我有回家的权利。我不仅受教育, 还挺佩服。

美国近年拍过一故事片, 也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。一位伊朗人滞留在美国机场一年多的故事. 可你的滞留, 比他更有政治意义, 更生动, 更感染全世界的人。我相信, 有一天,一定会有制片人找你要拍你这段生活的, 那你不妨自己演自己。

我今天去信, 是想告诉你,假如有一天, 你在机场呆腻了, 不想坚持了的话, 别忘了来德国定居。起码我会象你的姐妹一样欢迎你, 帮助你, 就象当初热心的台湾人帮助我那样。假如当初没有他(她)们的帮助, 不会德语英语的我, 真的一步也迈不动。德国是可爱美丽的国家, 你和你的家人, 下半生体会西欧生活, 不仅不用怕, 那些酸甜苦辣的滋味其实也正是你写书的素材。在外国, 起码可以畅所欲言地写书写文章。我的地址、电话及信箱留给你. 你要是闷了, 可以看看我的博克, 自传小说《一个大童话》的全文都在九月份的贴子里, 还有其他的别人的好文章和链接,它们比在国内发表的小说文章真实大胆好看多了,国内的好书好文章都只好在外国发表呢。

博客: http://yuluokeyuluojin.blogspot.com

这封信就是对你的支持。多多保重, 祝心情愉快。

遇罗锦

2009年11月27日

焦国标的来信

正虎兄:

自看到你在日本机场抗战的消息,我就想打电话给予鼓励。是遇罗锦大姐给你的邮件触动了我把想法变成行动的扳机。

她说起初想不通你为什么非要回国不可,我却从一开始就没有想不通过。我的国,我的父母之邦,我的祖先宗祖留给我的安身立命的土地,我可以想离开,我可以不想回来,可是他不许我回来我就不回来,对不起,我是不会配合的。我不想体恤他们的“下怀”。这也是我2005年半年访学期满即自美返国,而且至今仍然坚持要北大校领导恢复我的工作的基本心理逻辑。他可以遵循他的逻辑制裁我,我一定要按我的逻辑不依不饶。这样做,最起码,可以阻止他以同样的手段再加害其他人。上海官方不会再以类似的招数制造第二个冯正虎,北大的反动势力不会再以类似的套路制造第二个焦国标。每个中国人都像厉鬼一样难缠,都像秋菊一样要说法,中国更就适合人类居住了。

此前听说过不少在机场被堵回的故事。最近的一例是小乔。我常想,对这种行径难道就没有一块表达抗议的地方吗?现在看来你找到了。这绝对是一个具有专利性质的伟大的技术发明。每个人都是上帝造的器皿。不要轻看你想出此道、做出此行,这是上帝在特别使用你这个器皿的明证。你使命甚大,荣耀无比。

不明白你和你目前的“王国”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如何。相信你的智慧足可找到一个能够晒晒太阳的技术通道。光合作用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。你的公务很繁忙,不多占用你的时间。愿你的心常存上帝的慈爱和怜悯,愿上帝的恩惠和安慰与你同在!胜利必定属于你!

焦国标 2009年11月30日北京